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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陈某某带着数十年前的资料推开社保经办机构大门时,这位基层医护工作者只是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现实却让她陷入困惑:原单位改制清算,相关部门的协作流程需要优化,她的养老保险账户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制度衔接中存在遗留问题。
1993年3月,满怀憧憬的陈女士入职湖北巴河卫生院,成为一名基层医护工作者。因各种原因,她被分配至卫生所,这一待便是好几年。据其自述,2000年因卫生所陷入巨大债务危机、部分员工在卫生局授权下成立了巴河联合卫生所,自力更生。因为工资发放都有困难,入职几年单位从未买过保险。其签约的是国家编制合同,而非临时工,且签约对象为巴河卫生院,所以即便卫生所破产,作为在编员工的她也暂未追究保险,希望继续等待卫生系统的改革。而后,为了谋生养活自己,她被迫离开岗位,前往黄石市多家社区门诊打临时工,这样持续了三年多,直到2004年入职黄石某医院,于第二年开始缴纳保险。
2012年,一场卫生系统改革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。陈女士称,当时巴河卫生院召集数十名长期在外务工的职工,要求他们“自主寻找院内岗位”或“签字离职”。由于单位无法提供岗位,她最终选择离职,并称协商时对方承诺补缴1993年3月至2012年离职之前的养老保险。然而因时间冲突,只好委托家人代签离职合同。当她前去领取清算工资,补交养老保险时,才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存在巨大空洞:1997年6月至2005年2月期间,仅登记了17个月的缴费记录,剩下的时间完全空白,答应补缴的养老保险不见踪影。她们甚至投诉至纪检局,在纪检局的监督下查看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存根,证实这一切并非玩笑。
连入职时间都未填写的劳动合同中止证明书躺在桌上,公章早已看不清晰,“离职后补缴养老保险”的口头约定正被各方肢解。陈女士的困境卡在三个现实难题上:巴河卫生院作为编制归属单位,未严格履行社保缴纳的主体责任;下属卫生站点作为实际用人单位,消亡后欠费成为无头债;社保部门手握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所述的强制追缴权,却坚持要求劳动者自证数十年前的劳动关系。
相关单位存在责任衔接机制不健全的情况。卫生院明知卫生所早已破产,却未在2012的中止合同中明确标注;社保局知晓参保人员已经签约离职,却未告知欠费金额,也未发放追缴通知单;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在特定历史时期存在执行不到位,断缴多年都未对陈女士进行告知,直到单位无处可寻后才搬出“举证不能”的挡箭牌。这些机构间的责任衔接存在改进空间:当用人单位消失,所有本该承接义务的上级单位集体隐身,只留下劳动者徒劳地挥舞着发黄的考核表。
法律对相关责任有明确规定。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即使用人单位解散,也应在清算时优先清偿社保欠费。陈女士持续多年的考核登记、证明书中对劳动关系的解除确认,已形成完整的法律事实链,她表示:如果说我只做了6年护士,为什么收我15年的管理费?我工作了七十几个月,为什么只交17个月的养老保险?这不是维权,而是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既定的政策法规。
2025年4月,陈女士带着最后一线希望再次走进社保局:“我这个月问了两次,工作人员说企业职工可以正常退休,所以我开始找资料办理退休,但是为什么我的手续卡在补缴环节?”她握着一沓工资调整的呈报表和考核登记表,试图证明这些年与原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,并且陈女士表示:“我2012年离职,自己补交1997—2005年养老保险应该不过分吧?”相关的工作人员却给了她十个条款——对于在2000年就宣告破产的卫生所工作的、几年间在多家私人门诊做临时工,没有任何工资流水的她而言,这些无法兑现的条件,在她看来,更像是变相的拒绝。
当所有部门都表示自己无能为力,作为一个1993年毕业后就投身于卫生工作的普通人,她不明白自己的权益,为什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途径去捍卫。陈女士认为,自己兢兢业业工作多年,卫生系统内部问题所致的巨额保险费,不应该、也不能够由她一个普通人去承担。
陈女士的遭遇反映出社会保障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。首先,历史欠费的制度性无解。当用人单位主体消亡,劳动者既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(因被诉主体不存在),也无法通过行政程序强制追缴社保(因责任主体消失)。法律虽规定社保追缴无时效限制,但未建立针对“已注销单位”的特殊追偿机制。
再者,证据规则的现实悖论和执行的机械性。要求劳动者保存数十年前的完整用工证据(特别是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)近乎苛求——陈女士申请补缴期间,卫生所早已破产,他又从何而来的工资证明?现行补缴政策要求“法人负责人委托书”,这对已破产单位显然无法实现。当工作的执行过度标准化而忽视个例,普通老百姓的权益显然难以得到正向的维护。
陈女士的泛黄考核登记表、工资调整呈报表,在社保系统的二进制世界里,只是一堆无法解码的乱码。她所求并不多,仅仅是希望自己断掉的养老保险能够补齐,中途为捍卫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对方的补偿。对大众而言最为基础的社会保障,对她而言成为了期盼,她的困境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:在基层医疗体系改制的尘埃落定后,那些被甩出体制的个体,正在为历史的债务独自买单。
当陈女士再次走进社保局大厅时,柜台后的工作人员仍在重复那句:“十条材料备齐再来交保险。”这个死循环般的答复,显露出制度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仍有完善空间。她的故事没有惊天黑幕,没有跌宕剧情,有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试图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制度衔接问题中,找回未落实的社保权益。那些泛黄的工资调整单、褪色的公章,不仅是个人命运的见证,更是特定时期社会保障衔接问题的缩影。当社会保障承诺遭遇时空断层,如何修补制度衔接中的信息衔接问题,或许比追缴某个具体数字更为紧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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