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市中百、时新两公司因前法人操作涉嫌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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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显触目惊心:时任法人齐金祥于11月1日擅自以老虎沟商业展销大楼1174.95平方米核心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,约定年担保费20万元。相关借款协议显示,天尊置业合同借款金额由1560万收到1060万涉嫌套路贷。同日签订的老虎沟经营场地承包合同,其租金标准仅为市场价的40%,且租期长达十五年。
            2014年6月24日,十堰中院〔2014〕鄂十堰中民二初字第00009号判决错误认定担保责任,导致时新公司抵押房产进入拍卖程序(〔2019〕鄂03执恢14号)。最新执行通知书(〔2025〕鄂03执恢25号)显示,该错误判决仍在继续执行。
现提出四大核心质疑:改制过程涉嫌侵吞职工集体资产;马礼克通过阴阳合同实施资产转移;齐金祥违规担保造成持续损害;司法程序严重漠视民生保障。全体职工严正诉求:请求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资产流失;纪检监察机关深究违法违纪行为;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合同诈骗;司法机关立即中止错误执行。我们以生存权为最后底线,誓死捍卫改制真相,追回企业合法财产,维护四百多家庭基本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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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沙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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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前法人操作涉嫌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,相关部门要严察,追回国家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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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沙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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